因法之名劇情介紹:
電視劇因法之名第11集劇情介紹
因法之名電視劇劇情介紹第11集:陳碩帶莊桂花檢察院申訴碰壁,鄒桐懷疑許案求證葛大杰
陳碩告訴許母莊桂花,訴訟費要二十萬,莊桂花爽快的同意了,在去辦公室取合同的路上,陳碩氣惱錢要少了,簽完合同,得先交百分之四十,沒想到莊桂花得先回家湊錢,陳碩只好一面讓她湊錢一面讓她去檢察院申訴處辦理申訴。
鄒桐在檢察院門口看見一個為了強奸案申訴了四十年的人,感慨萬千。莊桂花順利見到鄒桐,說起
許志逸案子的事,鄒桐表示要先見陳碩。鄒桐數(shù)落陳碩求財找錯人了,又不相信他有正義感,鄒桐奉勸他案子都過去十幾年了,堅持走程序,陳碩告訴她里面的重要證人袁立芳自殺了,因為在作證時撒了慌。鄒桐不為所動依舊堅持走程序,然后帶著莊桂花去走程序,又被人潑了冷水,鄒桐也很無奈。隨后看見陳碩接到了新的案子,鄒桐告誡他既然接了就用心去辦,陳碩帶著鄒桐要走,鄒桐連忙勸莊桂花找個好律師,莊桂花表示自己沒什么好坑的了,更何況像陳碩這樣愿意接她案子的人更是難找。鄒桐得知陳碩坑了莊桂花二十萬,更是生氣,陳碩帶著莊桂花準備離開,臨走,她求鄒桐看看申訴材料。
陳碩送莊桂花回家,勸她索性等許志逸出獄一起過日子,老人告訴他,人不能為沒有做的事情坐牢,說起錢的事情,莊桂花準備帶著他去銀行取錢,得知老人家并沒有錢,而是要把房子拿去抵押,陳碩勸她案子沒有鄒桐的幫忙,他不敢托大,要是把錢砸進去,又沒辦法翻案的話,她以后只能淪落街頭了。莊桂花難過不已,要是連他都不接的話,就是求告無門了,如此重的壓力放在陳碩身上,他膽怯了,連忙告辭離開了。
鄒桐向老同事請教許志逸案子的問題,老同事告訴她法制有個進步的過程,過去有個疑罪從輕的判決,照許志逸的表現(xiàn)來看,案子是沒問題,而莊桂花是他母親,一個當(dāng)媽的不相信自己兒子會殺人這也正常。陳碩回到事務(wù)所得知自己的案子被截了胡,主任勸他,接案子也要講政治,有的能接有的不能接。陳碩虛心接受,回到辦公室和截胡的同事鬧起別扭。莊桂花又去檢察院等鄒桐,用
許子蒙跟她套近乎,多次問起許志逸的材料她看沒看,鄒桐只好實話實說。鄒桐又勸她找個好律師,莊桂花很無奈的表示,現(xiàn)在的情況是病急亂投醫(yī),根本顧不了那么多,然后失望的離開了。
葛晴去買了一套帥氣的西裝。鄒母在飯桌上向鄒桐吐槽葛晴和仇曙光人前很親密,人后跟生人似的。鄒桐表示飯吃完去看看他們。鄒母把自己做的咸菜讓她帶去,正當(dāng)葛家人吃飯時,鄒桐來了,等他們吃完飯,鄒桐和
葛大杰聊起許志逸的案子,袁立芳跳樓自殺,葛大杰糾正她是墜樓,告誡她別人可以懷疑這個案子,但是她不可以,這是否定他們父親三人當(dāng)初的做法,葛大杰的問心無愧,讓鄒桐遲疑了。葛晴送鄒桐離開,又問起她和許子蒙,得知兩人并沒有聯(lián)系,心里頓時踏實了。轉(zhuǎn)眼就去敲響了子蒙的家門,瘋狂告白,再次被拒絕。